我中心接受2023年上海市药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专项检查
近日,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观察员杨洋及四位专家对我中心进行2023年度药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专项检查。
检查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2019年12月01日实施)
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》(国药监药管〔2019〕34号)
《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》(药监综药管〔2019〕108号)
《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沪药监药管函[2023] 04号)
《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药品质量抽检专项检查的通知》

专家组采用座谈交流、现场检查、人员访谈、查阅报告及原始记录、技术理论考试及现场操作考试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,对我中心的样品受理、样品检验、检测报告、技术能力、检测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,最终取得了97分的好成绩。


通过本次检查,我中心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解决方案,持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,更加严谨地对待每一个环节,确保能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药品检验服务。

